不要为做而做

来源:互联网 发布:苹果mac更新系统版本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0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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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实训生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导师,XX公司说试用期给2.5k工资,转正工资根据表现确定,感觉有点低,我应该去吗?”这个问题很实际,也是毕业季问的最多的问题之一,下面我谈谈自己的看法。

       人作为社会的主体,每个人都是销售员——销售商品、Idea,甚至你自己。与公司签约,意味着你初步成功推销了自己,与该公司的合作即将开展——你将要销售自己的能力,公司将依靠它创造更多的价值,而薪资则意味着公司对你能力的“估价”。入职之初,彼此不熟悉,这个“估价”可能有偏离,工作期间的接触可以使合作双方近距离接触来衡量各自的价值,重新进行价值定位——合作终止或薪资调整(一般是涨薪)。此处隐藏的一个问题是,怎么样保证自己不被动的“合作终止”?

       我认为“能力”+“潜力”是最重要的闪光要素——一种情况是你有能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并且这些高于你的报酬;另一种情况是你具有创造更大价值的潜力,而培养的代价在公司承担能力之内。通常来讲,工作的第一年时间,是学习知识(技能)最多也是最快的时间段,这是个人职业技能的第一个高速发展与调整期,这个阶段的重心是提升能力,让自己更强,只有这样追求高薪的筹码才更重,更有分量。

       做好职业规划,设定合理的阶段目标,不同的阶段逐步为更高目标而奋斗,方向明确后,相信很多问题你会自己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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