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书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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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牧书信
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
『系统查经』
课程
学生手册
编著:丹尼斯·莫克
中文版:1998年
教牧书信是一份基督徒的手册,为要使教会中有端正的品格,正确的信仰,和正当的行为。
教牧书信
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
课 程
主 题
经文章节
壹. 提摩太前书
1
纯正教义
1:1-1:20
2
公开敬拜
2:1-2:15
3
潜能领袖
3:1-3:16
4
标准教师
4:1-4:16
5
人际关系
5:1-6:2
6
合宜动机
6:3-6:21
贰. 提摩太后书
7
重燃恩赐
1:1-1:18
8
作好士兵
2:1-2:26
9
神的圣言
3:1-3:17
10
生活目标
4:1-4:22
叁. 提多书
11
敬虔生活
1:1-1:16
12
神的恩典
2:1-2:15
13
神的礼物
3:1-3:15
介 绍
教牧书信
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
概述:教牧书信是保罗写的“基督徒手册”,为使教会拥有正确的品格、信条、和行为。其中着重强调的不是教会的组织结构,而是领袖和会众所应具有的属灵资格和品格,尤其是一定会导致正当行为的正确信仰。
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个关键思想,即:不可能把信仰(教义)和表现(行为)分开。在教会中合宜的行为是正确的信条的自然的、属灵的副产品,或如某人所说:“正统的信念导致正当的生活。”如果一个人的信条是不合乎圣经的,而基于这信仰之上所体现的行为也将偏离正轨。你信仰什么的确至关重要!这信息对今天的教会是非常适时的。
作者:尽管有过不少人对保罗是教牧书信的作者提出过争议(观点不外乎:风格和语言各有不同;当时已有相当完备的教会条规;与保罗的其他作品似乎有不同的神学观点等等),但大量的外部证据和文内自称保罗(提前1:4;提后1:1;提多书1:1),强有力地支持保罗的作者身份。
写作日期,地点和写作的次序:
提摩太前书
约主后63年
可能从马其顿
提多书
约主后65年
可能从马其顿或尼哥波立
提摩太后书
约主后67年
在罗马第二次被囚期间
(保罗的最后一封信)
所有这些信件都是写在保罗生命的晚期,当时教会仅有三十多年的历史。
受信人:这三封教牧书信,每一封都是保罗写给一位年青的传道人的,既是私人的信件,又是实际的指导,也是所有教会成员的关于正确的信条和正当的行为的手册。
a. 提摩太(这名字的意思是“神所看重的”)
1) 生在路司得,父亲是外邦人,母亲是犹太人。
2) 在犹太教的教导下长大,自孩童时期,就受到旧约经文的教导(见提后3:14-15)。
3) 作为保罗的学徒,在保罗的第二次宣教旅程中陪伴保罗(徒16:1-3)。
4) 在以弗所作保罗的助手三年,并同他一起去参加主后49年的耶路撒冷大会。
5) 保罗在罗马第一次被囚时,与保罗在一起(西1:1;腓1:1)。
6) 在保罗第二次被囚时,前来陪伴(提后4:9)。
7) 提摩太自己也因信仰的缘故被监禁(来13:23)。
8) 为在犹太基督徒中作事工,而受了割礼(徒16:1-3)。
* 关于保罗对提摩太的评价,见腓2:19-22。
b. 提多(“愉快的”)
1) 是外邦人,成为基督徒,保罗拒绝给他施割礼(加2:1,3)(一个试验性的关键实例)。
2) 可能在保罗第三次传道旅程中与保罗同行,并作为保罗的私人代表被送往哥林多,察看那里问题丛生的教会(林后7:6-16)。
3) 很明显,保罗留他在革哩底(克里特),继续那里的事工。
* 关于保罗对提多的评价,见林后8:16-17,23。
历史背景:导致写作教牧书信的一连串事件可能排列如下:
1) 保罗在罗马的软禁(第一次被监禁)结束(使徒行传)。
2) 保罗带提摩太去以弗所,并留他在那里。
3) 保罗去马其顿,从那里写了提摩太前书。
4) 然后,保罗访问了革哩底,留提多在那里。
5) 保罗到尼哥波立(希腊南部),在那里写下了提多书。
6) 保罗在特罗亚被抓,并被解往罗马监禁,这是他在罗马的第二次被囚,他在临终前写下了提摩太后书。
主题和目的:(见概述)每一封信都充满了对年青的传道人的鼓励和指示,并对现存的教会提供指导。每封书信的主题或关键经节如下:
提摩太前书──“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提前3:15)
提摩太后书──“你要和我同受苦难,好象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后2:3)
提多书──“但你所讲的,总要合乎那纯正的道理”(多2:1);“留心(多多)行善”(多3:8)。
教义重点:当我们学习教牧书信时,应留心观察教义或信条的陈述,这些是散布在书信的字里行间,教导我们关于神的属性和他的位格,以及耶稣基督的工作。下面列举每封书信中的一个例子:提前1:17;提后3:16-17;多3:4-7。
提摩太前书
“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提摩太前书3章15节)
提摩太前书
就如下问题对教会的指示
中心论题
纯正的
道理
1:1-20
公众的
敬拜
2:1-15
合格的
领袖
3:1-16
称职的教师
4:1-16
人际的
关系
5:1 6:2
正确的动机
6:3-21
内容
我们的指示的总归就是爱;这爱发自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
祷告的重要性
─
女人的地位
灵性上的条件
-
监督
执事
驳斥
假教师
-
教导
纯正
真道
,
以身
作则
老年人
少年人
寡妇
长老
主人/奴仆
敬虔
加上
知足的
心
-
逃避对
钱财的
贪爱
命令
“打那美好的仗,持守真道”
(1:18-19)
“我愿男人随处祷告,好让福音得以传开”
(2:8)
“必须无可指责”
(3:2)
“你要谨慎审察自己和自己的教训”
(4:16)
“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有成见”
(5:21)
“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
(6:14)
“好叫你可以知道在永生神的教会中当怎样行”(3:15)
提摩太前书大纲
问安(1:1-2)
“写信给那因信主作我真儿子的提摩太”
壹. 有关纯正教义的教导(1:3-20)
一. 保罗以前对提摩太的托付(3-5)
二. 异端(假教训)的背景和本质(6-11)
三. 基督给保罗的责任,保罗个人的见证(12-17)
* 保罗对提摩太的命令──“打那美好的胜仗”(18-20)
贰. 有关公众敬拜的教导(2:1-15)
一. 关于祷告(1-8)
二. 关于妇女(9-15)
叁. 有关教会领袖资格的教导(3:1-16)
一. 监督(1-7)
二. 执事(8-13)
* 保罗对提摩太的命令──“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14-16)
肆. 有关有益的教训的教导(4:1-16)
一. 错误教训的描述(1-5)
二. 有益教训的对比(6-10)
* 保罗对提摩太的命令──“你要谨慎审察自己和自己的教训”(11-16)
伍. 有关对待教会中不同群体的教导(5:1-6:2)
一. 老与幼(1-2)
二. 寡妇(3-16)
三. 长老(17-20)
四. 拣选和按立长老(22,24-25)
五. 奴仆(6:1-2)
* 保罗吩咐提摩太──“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有成见”(5:21)
陆. 有关作事工的合宜的动机的教导(6:3-19)
一. 假教师的错误动机(3-5)
二. 真教师的合宜动机(6-10)
三. 关于富足的人(17-19)
* 保罗吩咐提摩太──“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11-16)
结语:(6:20-21)
“要保守所托付你的。”
“不圣洁和恋世俗的”
第二课
提摩太前书
经文:提摩太前书2:1-15
主题:公开敬拜
a) 祷告的优先性
b) 妇女的位置
命令或吩咐: “我愿男人随处祷告”(提前2:8)
大纲:
贰. 有关公众崇拜的教导(2:1-15)
一. 关于祷告(1-8)
二. 关于妇女(9-15)
观察和注释:
1. 保罗致提摩太书信的主体部分是从第二章开始,请你牢记这封书信的主题经节──“先将这些事情写给你”,为要使“你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提前3:15)。
2. 在第二章中,保罗普遍论述了“公众崇拜”,集中在两个方面──祷告(2:1-8)和妇女的位置(2:9-15)。
3. 第1-8节通常分为三部分:
祷告的优先性(2:1)
祷告的目的(2:2-7)
祷告的实践(2:8)
4. 总的来说,第9-15节是讲在崇拜聚会时妇女的合宜的行为和服饰;其教训是基于圣经中的概念:顺服;顺服是因为权柄;而权柄是出于创造的次序。
5. 注意2:1节中祷告的优先性──“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毫无疑问,早期教会真的有能力,非常注重祷告!(见使徒行传2:41-47)
6. “祷告”一词从希腊文翻出来是有“恳求”、“祈祷”、“祈求”等词,在意思上相近,只有细微的不同。
“恳求”(请求)强调请求者的迫切地需要神的行动。
“祈祷”(通常用词)基本意思是:讲给、求告。
“祈求”(代祷)似乎有与神交谈的意思。
与这些祷告的用词相关的是感恩,每个祷告都应该有对神的感恩(参见腓4:6;弗6:18)。
7. 注意,祷告是“为万人”,不只是一些人,祷告特别是“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2:2)。保罗在写这些话时,罗马的皇帝尼禄强烈地迫害和杀害了许多基督徒。
8. 把第2-7节放在一起读,你将看到如此祷告的主要目的是:政府若能维持和平与秩序,将有利于传讲福音。保罗所想的最终结果是神的救恩!
9. 你可以期望神会回答这个祷告,因为这也含有神的意愿(提前2:3;见约一5:14-15)。
10. 在2:4中的“愿意”一词的希腊文(thelo)原意不是指预定的旨意(意志上的决定),乃是指希望、但愿,或乐意、想要(心里[情感上]的愿望)。请与彼得后书3:9中所用的“愿”(boulomai)相比较,后者的意思也是“乐意”或“但愿”。
神的愿望肯定是万人(所有人)都得救,但他没有这样的旨意,或者说圣经中没有教导全体得救论──即不论人们是否接受基督,所有人都能得救的教导。这种教导是完全与整个圣经的教导不相符的。
当我们读到5-6节时,基督舍己作万人的赎价,即:他使所有的人都有可能得救──但每个人要藉着信心接受基督为个人的救主,才能实际接受这已经通过十字架提供给我们的救恩(约3:16,36;1:12-13;弗2:8-9;约8:24,等等)。
译者补充:主权在神,但人有要凭信心接受的责任。另一方面,就连信心也是神给的(弗2:8-9)。凡通过信心接受基督,并因此活出新生命的行为,就证明了他是被神拣选的(约6:37;雅2:18)。凡至死没有信心接受基督的,就证明了他没有被神拣选(约10:26)。因有信心得救的要归功于神的恩典和慈爱(约3:17);因无信心而失丧的则需归过于自己的罪和刚硬(约8:42),因为神的一般启示虽然对救恩还不充分,但对定罪是充分的(罗1:20)。
11. 特别要注意在3-5节中的教义(信条)陈述中关于天父和基督的位格与工作的教导。在第5节指出唯有通过基督,救恩才成为可能──他是那“一位中保(中介、中间人)”(见林后5:18-21;罗5:10,18;约14:6;来7:25)。基督是在神和人的中间调解(中介)了双方的和好。
12. 保罗在第7节再次强调了他使徒的身份和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呼召,再次证实了对这封信是应该在教会中公开宣读的推测。
13. 现在,保罗对公众祷告给出一些具体实践的指教(2:8)。“举起圣洁的手”──表示来自清洁的心、神所指导的祷告(见诗24:3-6;雅4:8;5:16),这也是旧约时代普通的举动(王上8:22)。
14. 从文中“忿怒”(勃然大怒,发怒出气)和“争论”(争辩、疑惑)的用词,暗示着这是教会中的实际问题。不论是哪一个,都将有效地阻碍其祷告(见弗4:26,30-32)。
15. 第二章中所包含的第二个题目是从第9节开始论述在教会崇拜时妇女的位置。注意,它不仅强调外在的表现(9节),而且是内在的品质(10节)。保罗具体地概括了:
a) 仪表服饰(9节)
b) 态度和行为(10-12节)
c) 可以应用的圣经原由(13-15节)
16. 保罗说过他希望男人在公众崇拜时无忿怒、无争论,专注于祷告(8节),现在,保罗同样对妇女在公众崇拜时的举动也给出了可行的正确的告诫(9节)。
17. 在仪表服饰上,妇女应穿着合宜,而不过分把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她们自己。虔敬的妇女应该以善行“装饰”她们自己,表明她们内在的虔敬。
18. 关于态度和行为,“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的(完全地)顺服。”“沉静”(也出现在第12节)不意味着沉默,而是有“不是难以控制的”或不是“扰乱”的态度。换句话说,一个女人应该不试图夺取神赋予男人的权柄(见创3:16)。
19. 顺服是一种把自己置于比自己职位高的人之下的态度。基督是顺服的完美的榜样(腓2:5-11)。圣经的道理是,顺服是与角色、功能相关,而与个人价值无关(见加3:28)。顺服就是实行神所赋予的功能,是我们为之而被造的目的。神赋予男人一些特定的责任和角色,赋予女人另外一些责任和角色。我们在完成这些神所希望我们作的事情上得满足。
我们在这里看到关于生养孩子和持家(15节),在提多书中看到关于教导子女和年青的妇女(多2:3-4)。神赋予妇女许多非常重要意义和需要完成的责任,包括作他丈夫的“配偶(帮手)”(见创2:18)。
20. 保罗在第12节用了很激烈的言辞,但有好的原因。没有什么事情比男人女人为权柄而争执产生更多的冲突和缺乏合一。神不许女人教导或管辖男人。
21. 在13-14节,保罗讲明了本事的圣经原由,它与个人在神面前的价值毫无关系,而是基于创造的次序和神赋予每一方所要完成的功能。先被造的权柄高于后被造的。
22. 注意,第14节并不是给夏娃犯罪找理由免去责任,但是由于个性,特质和情感等因素,夏娃的确比亚当更容易被欺骗;而亚当则是明知故犯,知道不该,还是吃了果子(见创2:16-17;3:6),他对他自己的和夏娃的罪都负有责任(见罗5:12,林前15:22)。伴随巨大权柄而来的是可畏的责任,亚当没有合宜地保护夏娃使她不被欺骗。神把权柄交给男人是神爱护女人的举动!
23. 第15节是公认的难以解释的经节,通常有几种建议。注意“得救”一词是与翻译成“保守”的原文相同,那么,女人是如何“在生产上(或:通过生产)得救(或:得保守)”呢?通常的建议是:
1)“在生产中得救”:女人在生产(生孩子)的危险中得保守。
2)“因着(耶稣的)生产得救”:因为耶稣基督的出生,女人将被拯救。
3)“通过生产被救”:女人在家里养育子女,可以避免来自社会的危险。
4)“通过生产被保守”:女人若持守(满足、完成)神在第15节里赐给她们的角色,就不会有(被救出于,免于)觉得自己不重要和无价值的感觉。
基于整个上文下理,第4种解释是最好的。
指导研经题
提摩太前书 2:1-15
1. 根据这章经文,在公众崇拜时祷告是如何重要?
2. 为什么具体的目的,保罗建议我们祷告?
3. 在第5节中的“中保”是什么意思?
4. 在3-5节中,我们学到哪些关于神、基督的位格和工作?
5. 在第8节中,祷告的条件是什么?
6. 为什么保罗提起教会中妇女“穿着”?
7. 合乎圣经的顺服意味着什么?这与一个人的价值有关吗?
8. 根据本章,男人的权柄高于女人的基础是什么?
9.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如何在生命中找到最大的满足?
第三课
提摩太前书
经文:提摩太前书3:1-16
主题:潜能领袖(属灵资格)
命令或吩咐: “无可指责”(3:2)
大纲:
叁. 有关教会领袖资格的教导(3:1-16)
一. 监督(1-7)
二. 执事(8-13)
* 保罗对提摩太的命令──“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14-16)
观察和注释:提前3:1-16
1. 保罗现在把话题转到对领袖资格的指导,为保证肢体的合一,有助于在传福音和造就信徒方面结果子。保罗在开始这个话题时,首先称赞那些在教会中寻求作领袖的人──但是又告诉他们只渴望服事是不够的。他们必须在品格和行为上表明(证实)他们具有必要的属灵资格去看顾神的羊群。
2. “监督”(1-7),即“主教”,和“长老”,这些词在新约中都是可以互相置换的(见多1:5-7;徒20:28)。在某些教会的章程里,牧师是等同于长老的。
请再次注意,神仆的资格是属灵的品格和行为,没有具体提到任何世界上衡量能力和成功的标准。看起来主要的责任是治理和监督。而资格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个人品格和行为“无可指责”(第2节),监督必须是:
“一个妇人的丈夫”(只结婚一次)(第2节)
“节制”(2节)
“自守”(2节)
“端正”(2节)
“乐意接待”(2节)
“不酗酒”(3节)
“不打人”(3节)
“温和”(3节)
“不争竞”(3节)
“不贪财”(3节)
有趣的是注意这些品格中许多对维持教会的合一和关系的和谐是特别重要的,这也是保罗关心的重点。“只结婚一次”似乎是阻止一个离婚后再婚的男人成为长老,但不是针对他的妻子过世了再娶的情况,因为妻子过世了,以前婚姻的纽带就消失了。
第二.在他自己家中管理的技能── 一个监督必须是: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第4节)
“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第4节)
极其有意思的是没提到或要求商务管理的技能,不是那种技能没有用!而是说:一个人如果能合宜地管理和训练他的儿女在家中保持秩序和团结,他也可能在教会的作到这一点。保罗同时指出如果一个人不能管理自己的家,他不可能合宜地领导和监督教会(5节)。保罗视家庭为教会的缩影──一个神权统治的微缩模式,即基督是元首,在基督统治之下的男人、与一个顺服的妻子和管教好的子女们。这个神权统治的缩影是教会神权统治完美证实。
第三.属灵的成熟──监督必须不是:
“初入教的”(6节)
保罗建议说,一个新信主的人没有经验和属灵的成熟来处理随着作领袖而来的骄傲。
第四.在社区中受人尊敬──监督必须:
“在教外有好名声”(7节)
这一点是必需的,以免羞辱了教会和神的事工。监督必须是“无可指责”(3:2)。
保罗下面讲到教会的执事(见徒6:1-7),是那些在监督/长老之下“服事”,协助执行牧养的职责,但他们没有教导和治理的责任。
3. 执事(8-13)
保罗以“作执事的也是如此”开始他的教导,指出属灵的资格对执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开列的条件是与监督相似的,只是没有“善于教导”。
资格罗列如下,在品格和行为上要先表明符合其标准(“先受试验”第10节)
“端庄”(8)
“不一口两舌”(8)
“不好喝酒”(8)
“不贪不义之财”(8)
“存清洁的良心”(9)
“无可指责”(10)
“只在一个妇人的丈夫”(12)
“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12)
这些资格是与执事的职分相一致的,执事是与肢体们有着紧密的接触的,经常要到各家去。正式的执事是很受人尊敬的,那些服事出色的执事享有很高的“声望”。
插在执事资格条件中间的第11节所提到的“女人”(女执事)引起了许多混乱和争议。这里所论到的妇女似乎可以有四种解释:
1) 普遍指教会中的妇女
2) 执事的妻子
3) 女执事
4) 是那些与执事一起服事的妇女,但没有正式的职位
问题的焦点不是关于经文本身所阐述的,因为没有人会质疑所罗列的品格:
“端庄”
“不说谗言”
“有节制”
“凡事忠心”
到底哪一个解释是最好的呢?如果这节经文是普遍地指教会中妇女,为什么保罗不包括在2:9-15中呢?如果这讲的是执事的妻子,为什么对监督的妻子没有提及呢?对这一点有以下的解释:长老的功能是教导,而他们的妻子则是顺服;但是执事要服事,他们的妻子就会更多地抛头露面,经常地与执事一起出入人家。虽然听来也有道理,但似乎都不是按照上下文的最有说服力的解释。这就剩下最后两种最可行的解释。每一个都有很好的论点。
女执事的依据是“也是如此”一词,这个词在第8节中与执事相关,在第11节与妇女相连。在罗马书16:1中称非比为女执事(“仆人、服侍者”)增强了对这种解释的支持,尽管在罗马书中可能不是正式的称呼。更进一步,如果执事是在监督/长老的权柄之下服事,那么,女执事的存在也不违背保罗的权柄原则(2:12)。
最好的(最保守的、最安全的)解释还是圣经上对女执事没有明确的根据,保罗这里提到的妇女是那些与执事一起服事而没有正式头衔的。
译者补充:选择接受圣经经文中几种可能的解释的原则是:圣经明确禁止的绝对不要选(如按立女牧师、女长老);圣经没有明确根据的应按最保守的观点作首选,但也不反对一些教会选择合乎整体圣经原则的其他选择(如按立女执事)。
4. 保罗对提摩太的命令(3:14-16)
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
保罗在此总结了写这些关于教会的详细指教给提摩太的原因──“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15节)。秩序、合一、广传福音和属灵成长都被强调。教会被看成是一个家庭,和“支撑真理的顶梁柱”。第16节也许是一首早期的圣诗或是教会的信条,其中细讲了需要持守的真道。教会是神和耶稣基督真道的守护者。
指导研经题
提摩太前书3:1-16
1. 第15-16节教导哪些有关教会和基督的工作?
2. 在3:1-3节中列举资格的中心要点是什么?
3. 有那些资格是你认为应该包括、或本来期待会看到,却在列举的资格中没有提到?
4. 一个人能否管理好自己的家与在教会中作领袖有什么关系?
5. 你是如何看待第11节中的“女人”在教会领袖中的角色?
6. 根据提摩太前书第3章,你如何看待教会领袖的主要责任?
7. 如果你现在是教会的领导人,或希望成为教会的领导,你若按提摩太前书第3章中的资格标准来衡量自己,情况如何?
第四课
提摩太前书
经文:提摩太前书4:1-16
主题:标准教师(合格教师)
命令或吩咐:“你要谨慎审察自己和自己的教训”(4:16)
大纲:
肆. 有关与人有益教训的教导(4:1-16)
一. 对错误教训的描述(1-5)
二. 与有益教训的对比(6-10)
* 保罗对提摩太的命令──“你要谨慎审察自己和自己的教训”(11-16)
观察和注释:(提摩太前书4:1-16)
关于标准(模范、合格的)教师的教导(4:1-16)
保罗现在回到关于假教师和错误教导的题目上(见1:3-11),而提摩太的责任则是驳斥错误,教导正确的教义。
1. 对假教师的描述(1-5)
保罗描述了假冒伪善的假教师,他们有目的地试图使人“离弃信心的真道”。这些假教师“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第3节),就象犹太教的律法主义。那些相信并知道真理的人明白神已宣告食物都是圣洁的。这些现象与早期诺斯底主义有关,即物质二元论──物质是邪恶的,精神(灵)是好的。
与之相对照,保罗教导说:物质就其本身而言不是败坏的,因为“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 ”(第4节)。对洁净和不洁净食物的禁戒是源于摩西律法,是神想让以色列人在吃每一口食物时都学习顺服的功课。
2. 与真教师的对比(6-10)
提摩太,作为一个教导正确教义的真教师,尽心地服事基督(作仆人或“事奉者”[全职事奉者、神职人员、牧者])的方式就是:藉着驳斥那些错误的教导并指引弟兄们回转到“真道(信心、所信的)的话语”上来(第6节),但他自己必须不断地“在真道的话语,和善道上,得了教育 ”(第6节)。要通过教导正确的教义来驳斥错误的教训。
更进一步,作为一个真教师,提摩太应“弃绝那世俗的言语”,而在敬虔上操练自己。“世俗的言语”(寓言、故事)可能与1:4提到的“荒渺无凭的话语”(神话、故事)一样,都是指着“塔木德”(Talmud)(犹太拉比们对旧约圣经的解释、发挥,和对遗传的详述之集大成),或是在两约之间时犹太人所写成的“旁经(伪经)”。
操练身体是“益处还少,唯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今生和来生都是如此(第8节)。敬虔(个人灵魂的操练、自律)是所有人渴望的目标,也是在事工中辛勤耕耘的目的(9-10节)。“操练身体”也许是指在4:3节中的“禁戒食物”,或是指应用在锻炼和训练身体。操练一词是与“体育,体操”同字根。请仔细注意身体操练和属灵操练价值的对比。
3. 保罗对提摩太的命令(11-16)
“你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你要谨慎审察自己和自己的教训”
击败异端的方法是教导正确的教义。因此,保罗命令提摩太“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14节)。在这段中,至少有三节(11,13,16)经文是与教导有关的,也是保罗这封信的主要意思。
提摩太被告知──
“这些事你要吩咐(命令)人,也要教导人”(11节)
“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13节)[带有应用和指导的释经讲道]。
“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要运用和发展其恩赐)。
“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并在此专心”(15节)。
另外,保罗忠告提摩太(因为他没有经验──“年轻”)“总要在言语、行为、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12节),赢得教会中会众的尊敬。这将与假教师形成鲜明的对比。保罗告诉提摩太要行出他自己所教导的!把真理活出来,其他人的生命也将被基督所影响。
因此,正确的信仰和正当的行为将击败异端和他们的行径。遵照保罗的教导,提摩太能把自己和别人从异端的危险中拯救出来。对提摩太的忠告是:“要谨慎审察自己和自己的教训”(16节)。
指导研经题
提摩太前书4:1-16
1. 在1-3节中假教导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异端是危险的?
2. 圣经是否赋予你责任去驳斥异端(虚假的信条)?
3. 如何成为“耶稣基督的好执事”?
4. 按照提摩太前书第4章,身体的操练与属灵的操练相比价值如何?
5. 基于提前4:12的标准,衡量一下你自己是否作到了“信徒的榜样”?他人是否以你的生命作为模型(榜样)来仿效?
6. 你是否已经找到了你的属灵恩赐,并使用它们来事奉基督的身体?(见提前4:14;彼前4:10-11)
7. 你每过多长时间鉴察衡量一下自己的属灵生活和服事?
8. 你从提摩太前书第4章中学到什么关于神的本性的教导?(参见提前4:16)
第五课
提摩太前书
经文:提摩太前书5:1-6:2
主题:人际关系
命令或吩咐:“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有成见”
大纲:
伍. 有关如何对待教会中不同的群体(5:1-6:2)
一. 老与幼(1-2)
二. 寡妇(3-16)
三. 长老(17-20)
四. 拣选和按立长老(22,24-25)
五. 奴仆(6:1-2)
* 保罗吩咐提摩太──“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有成见(偏见)”(5:21)
观察和注释:(提摩太前书5:1-6:2)
有关如何对待教会中不同的群体
1. 保罗接着指导提摩太主要是教会内的人际关系的准则。保罗说:“我在……面前吩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5:21)。也许这些事中的某一方面曾被忽视或存在着潜在的问题。如果不合宜地处理这类关系,很容易引起冲突和不和,有损基督身体的力量。整个这部分都可以与3:15相联系,即教会是被看作是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在神的领导下,一起生活和事奉。
2. 老与幼(5:1-2)
对老年人应该劝他们如同父亲和母亲,而不是严厉地责备他们。对待少年人如同弟兄,对待少年妇女如同姊妹,“总要清清洁洁的(在完全的纯洁里)”。再一次讲到追求尊敬、合一和秩序。其主要原则是在对待他人时,就象你对待家庭成员一样(见路6:31)。
3. 寡妇(5:3-16)
保罗提到要满足寡妇的需要(5:3,7)。因为保罗花如此多的篇幅详尽地指教应当如何对待寡妇,我们必须认为这是一个当时的严重问题。看起来,那时的社会习俗是寡妇当由家庭成员照顾。
保罗分别对待两种情况下的寡妇──那些有家庭可以提供她们需求的和那些“真为寡妇”的(5:3)。这段经文清楚地教导在经济上和其他方面照顾寡妇是家庭责任的一部分(5:4,8,16),是一个人表明他的真信仰的一个方式(见雅1:27)。儿女们照顾父母是合乎圣经的责任,在第4、8节中有非常明确的讲述。不履行义务的人比不信的人还糟糕。
教会应该供养那些真为寡妇的(那些真正无倚无靠的寡妇,不光是任何需要帮助的寡妇)。尽管如此,保罗还是具体列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资格条件,“真为寡妇”的要先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登记在册被供养(合格地注册)(第9节)。她必须年纪到六十岁,只结婚一次,并有敬虔的好名声(参第6节)和善行(保罗举例说明)(9-10节)。请注意所列举的“善行”,很有指导性。
年轻的寡妇不应该记在册子上被人供养,因为这样作可能会鼓励错误作为──淫乱,闲话和懒惰。而是应该让她们再婚,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14节)。虽然这里的一般原则(照顾寡妇的责任首先是由家庭承担,然后才是教会)是很清楚的,但具体起执行经文的细节来则很不容易。不清楚的是:在第5节和第9节所谈到的寡妇是同一类,或是不同的。第12节所讲的誓约(“所许的愿”)也许是年轻寡妇发誓在教会里全时事奉而得到经济支持。
若是不能恰当地处理与寡妇的关系和满足她们的真需要,就会产生各样的争吵与不和。保罗希望避免发生这种事。
4. 长老(17-20)
保罗对“缺乏经验”的提摩太提供如何与长老相处的准则。保罗的教导是:应该支付那些“善于管理”和“劳苦传道教导人”的长老(就是牧师),他们是“配得加倍的敬奉”(付给他们的工资和尊敬)(17节)。(见林前9:9,14)
不付酬给长老(牧师)的工作会是一个产生分歧和埋怨的问题来源,也是不尊重神和他的仆人。
不可随便控告长老治理不当(需要两个或三个证人),但要在公众面前责备那些继续犯罪的长老。保罗要求属灵的领袖能保持高标准,并对神和人交帐。
5. 保罗吩咐提摩太(5:21)
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有成见
保罗在这段吩咐提摩太,要他“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有成见”(21节)。不可行事“偏心”,如果有偏心,即使遵守这些正确的指教也会导致冲突与不和。不偏不倚地应用学到的原则,会保证对所有人都公平和消除分歧。这个原则可以特别地应用于长老,也可以普遍地应用于教会中的所有人。
6. 拣选和按立长老(22-25)
第23节保罗建议提摩太喝点酒,因为他肠胃失调,看起来这是一封私人书信的特性:在讲正事之外会插入一些个人事项。另一种观点是:提摩太为了避免成为软弱弟兄的拦阻,完全禁忌自己喝酒,但是保罗认为提摩太能在身体上健康,从而能继续他的事工是更重要的。这里所用的混合酒是药用的。第24、25节似乎是接续完成第22节没有说完的话题。而第22、24-25节也是继续第17-20节有关长老的指教。
在第22、24-25节中,保罗好象是在警告提摩太不要过分急切地委任长老(按手)或是恢复一个犯过错误的长老的职分。保罗似乎是重提属灵资格的问题(即不犯或少犯罪),而这只能从经验中得证实。这领我们回到在选择和委任执事和长老之前要试验他们的题目上(观察他们以前的表现和行为)。保罗在告诉提摩太要有一段时间仔细观察这些被提名或渴望作长老或执事的人的行为,以及那些犯过错误的长老。有时,罪是明显的,有时却不是。但一个人的行为或早或晚或是证实他的品格,或是与他自称的品格相矛盾。(25节)
7. 仆人(6:1-2)
这里,保罗告诫那些主人不是信徒的仆人要“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以便他们的行为不违背他们所被教导的教义(第1节)。有信道的主人的奴仆,不应该试图占基督徒弟兄的便宜,也不应该轻看他们──神的权柄结构仍是完整未改变的,而应该更殷勤地服事(第2节)。其它的做法可以引起羞辱和争论。保罗这里的教导是基于神在雇佣关系上所赋予的权柄结构。不顺服这个权柄结构就是反叛神了。保罗告诉提摩太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
指导研经题
提摩太前书5:1-6:2
1. 为什么你认为保罗再一次把教会中的人际关系比作家庭?
2. 今天,教会对照顾寡妇的责任是什么?
3. 根据经文,教会的成员应如何与教牧人员和执事相处?(见来13:7,17)
4. 如果你为一个不信主的雇主工作,你应该如何对待他?
5. 在今天的商界中,一个基督徒应该如何对待(作生意与)另一个基督徒?
6. 你的家作为一个小型教会,作得如何?
第六课
提摩太前书
经文:提摩太前书6:3-21
主题:合宜动机
命令或吩咐:“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
大纲:
陆. 有关作事工的合宜的动机(6:3-19)
一. 假教师错误的动机(3-5)
二. 真教师合宜的动机(6-10)
三. 关于富足的人(17-19)
* 保罗吩咐提摩太──“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11-16)
结语:(6:20-21)
“要保守所托付你的。”
观察和注释:(提摩太前书6:3-21)
有关作事工的合宜的动机(6:3-19)
保罗回到假教师的问题上,具体地讲述了动机的问题,并把在事工中的纯净动机与不纯净动机进行了对比。
1. 假教师错误的动机──贪婪(3-5)
假教师倡导“异教”(与使徒所传的不同的教义),是不符合“纯正的话”,也不合乎“敬虔的道理”(第3节)。他们的特征是骄傲,无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4节),他们也是“坏了心术,失丧真理”(5节)。其主要的结果是“纷争”,这正是保罗要竭力在肢体间避免的。这些假教师怀着错误的动机,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5节)。显然,驱使这些假教师作事工的是个人的物质利益和贪心。贪心(贪婪)不仅与物质利益相关,而是指任何自私的欲望。保罗指出:错误的动机导致道德的堕落,而正确的教义引向真实的敬虔。敬虔就是体现和表达基督的生命。
2. 真教师合宜的动机──敬虔(6-10)
保罗从反面的角度强烈地指出:为了获得钱财而作事工不是合宜的动机。贪恋金钱和渴望发财,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而且恰恰相反──引向“败坏和灭亡”,以及“离开真道”(10节)。
敬虔是合宜的目标,并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6节)。满足于神所提供的生活必需(17节)能防止许多贪婪所生的问题。知足的价值远大于金钱。金钱是暂时的,只能满足身体的需要──而不是灵性的需要。“知足”的本意是“充足的”或“有足够的”。知足是不论环境如何,总有对神的信心,并接受神的供应的充足性(见腓4:11-13;来13:5;太6:33)。知足是一种态度,使我们不去追求神没有提供给我们的。
3. 保罗吩咐提摩太──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14节)
“在神的面前”(13节)保罗吩咐提摩太“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14节)。这里的命令可能是指保罗所教导提摩太的全部正确教义,特别是前面几节经文的指教。
作为属神的人,提摩太可以藉作到以下几点来成就这个命令:
1) 逃避那些假教师所行的事(身体上的,物质上的)(11节),比如贪婪,骄傲自满,纷争等等。
2) 追求属神的(属灵的)事,比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等等(11节)
3) 为真道(信心、所信的)打那美好的仗(12节),即:忠实地教导正确的教义。
4) 持定永生──在实践中接受神所呼召你的职分(12节)
5) 信靠神会成就惟有神,作为至高主权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才能成就的事(15-16节)。是神自己,在他将来显现的时候,将要奖赏忠实的仆人。
4. 关于富人(17-19)
保罗回转话题,指教提摩太如何对待物质上富裕的信徒。他们如果动机正确,也可以做有卓有成效的事工。从消极一面讲,富人不应骄傲和倚靠钱财(17节);从积极一面说,他们要倚靠神,是神主权的手赐给了他们的财富;更进一步,他们可以藉着行善作有永恒价值的事工(19节);在好事上富足(多作好事);“乐意供给人”(18节)。
结语:
“要保守所托付你的。”(20-21)
保罗在总结完成自己对提摩太的教导时,再一次告诫提摩太要避免异端,和持守或“保守所托付你的”(20节)。这表明:教导正确教义和驳斥异端的事工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价值。
指导研经题
提摩太前书6:3-21
1. 在提摩太前书6:4节中,保罗是如何刻划假教师的特征和他们教导的结果?
2. 他们的动机是什么?(5节)
3. 属神的人的动机目标是什么?
4. 知足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它的来源是什么?见腓4:11-13;来13:5。
5.“贪恋钱财”和渴望发财会带来什么后果?
6. 敬虔的人应该追求什么?
7. 在第13-16节中,告诉你有关神的哪些方面?
8. 具体地说,一个富有的基督徒应该如何合宜地运用他的财富,来得神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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