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房票出问题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厂家直销标签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1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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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房票可以这样操作:
1.用全款买下房子,登记在房票名下;
2.将此房做高抵押消费贷出来,基本可拿到全款;(这个抵押可以是出资人贷款。最好是用房票的名字贷款,万一房票出问题,贷款可以不用还了。)
3.签一份可以20年的可转租的合同,且写清房租已一次性付清。注明合同期内不可撤销,否则赔违约金到房价。
4.办一份全权委托公证书(有的省市要直系亲属才可办)。




刚刚楼上面讲的毒丸计划是长期租赁合同,抵押他证,我再补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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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间借贷在办理抵押时,实际上基本是六个合同或手续,实际存在的是六项司法权利(四项独立权利+两个从属权利),即:1、债权,2、抵押权(债权的从属权),3、物权代位,4、期限物权、5、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6、定金担保权(期限物权的从属权),这些可以完全避免第二项中所叙述的所有问题。

1、债权:借贷合同。

2、抵押权:抵押合同及手续,债权的从属权(他项权利证,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只能做第一顺位抵押权登记,少数地区不限制)。

3、物权代位:不可撤消的房屋全权委托公证(此项为重中之重)

提醒:受托人不要做成债权人(抵押权人)自己,要做成债权人(抵押权人)信赖的第三人(非直系亲属,目的是防止房屋变现困难(万一房子不好卖),这时受托人可以把房屋直接过户给债权人(抵押权人),说的更直白一些就是到时放的款收不回来,房子又卖不出去时,大不了自己还能剩套房子,日后再变现,也不至于把自己玩死。而且在过户给自己时完全可以玩低评高贷或低签高收,还能套出来更多的钱,这里不做详细解释。

重点:此委托公证效力极其强大,受托人可以在不通知原房屋产权人(债务人、抵押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过户给除受托人自己及受托人直系亲属以外的任何人,包括抵押权人、然后直接收房子,此时房子已过户更名,与原产权人完全脱离,收房子行使的是物权,并非抵押权,物权属形成权,并非请求权,与房产是不是唯一住房无关,与所抵押的房产所抵押的房产户口里有没有未成年儿童和老人无关。更重要的是,此时收房子根本就不是债权人(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而是第三受让人在行使物权,即使是房屋过户给了债权人(抵押权人),收房子的行为也是在行使物权,与债权和抵押权完全无关,本人在线下实际操作中,市内各区的开锁公司都是与我们长期合作的,遇到收房子不配合的,直接带着开锁的去换锁芯,直接清人,原房屋产权人报案都没用(只要不伤人就没事儿),派出所出警后,警方只对房产证说话,线下这样做了近十一年,从未出过问题(一定要在过户后,新的房产证下来了再收,加急办理大概是7至15天,加急费420元左右,另注:过户后房产档案立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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