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的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软件著作权源代码字体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9 22:41
1、SRP 单一职责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OCP 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LSP 替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型。
4、DIP 依赖倒置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5、ISP 接口隔离原则
    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接口属于客户,不属于它们所在结构的类层次。
6、REP 重用发布等价原则
    重用的粒度就是发布的粒度。
7、CCP 共同封闭原则
    包中所有的类对于同一类性质的变化应该是共同封闭的。
8、CRP 共同重用原则
    一个包中的所有类应该是共同重用的。如果重用了包中的一个类就要重用包中所有的类。
9、ADP 无环依赖原则
    在包的依赖关系中不允许存在环。
10、SAP 稳定抽象原则
    包的抽象程度应该和其稳定程度一致。
原创粉丝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