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济中医院

来源:互联网 发布:软件生命周期模型对比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2 08:07

  越来越多的“医托”已经成为寄生在大医院的一群“害虫”。本报不久前曾将“医托”欺骗患者的惯用伎俩曝光,各大医院也在琢磨对付“医托”的好办法。昨天,记者在北京国济中医医院发现,该医院对医托出了一记“重拳”——给“医托”曝光,让大家都认识他们的嘴脸。

 

  在医院挂号大厅中央的宣传栏里,赫然贴着十多个人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人清晰可见,下面写着几个醒目的红字:“坚决打击医托,谨防上当受骗”。工作人员说,在国济中医医院门口活动的“医托”很多,那些带孩子来医院看病的父母都是非常心急的,尤其是外地赶来的,很容易被“医托”的花言巧语欺骗。这些“医托”常出没在大厅或院门口,以女性居多,有的还带着孩子假装看病做掩护。医院保卫部门处理过许多起这类事件。从今年1月份开始,医院想出了将“医托”嘴脸曝光的妙招,效果果然非常明显。那些被登出照片的医托们再也不敢在医院露面了。

 

  老面孔被曝光了,那怎么对付新“医托”呢?也有办法。医院保卫部门专门派人每天着便装混在大厅里的人群中,暗中监视“医托”的行动。等到积累一批材料后,还会将新“医托”的照片再贴到宣传栏上,让患者们认清楚。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患者

 

  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表示,很多医疗水平较高或具有专科特色的医院都被“医托”困扰。“医托”根本就不是医生,他们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误导患者就医。雇用“医托”是某些不正规的医疗单位或从业人员采取的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损害了患者就医的选择权,卫生行政部门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患者就医时千万不要接受打着低价服务的幌子进行口腔科、中医科、接生等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人的医疗服务。在就诊前首先要留意该机构是否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核准的诊疗科目;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应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质证书;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应具有国家批准文号,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只限于本机构内部使用。(徐杨 陆静 赵建伟)

 

  对付医托儿,曝光是好办法

 

  近年来,医托儿之害也是媒体在社会舆论监督方面经常提起的话题。

 

  某医院为防止患者受医托儿之骗,而成为假医、庸医的牺牲品,专门在闹市区及本院大门口设立了宣传专栏,将本地发生的假医庸医勾结医托儿谋财害命的案例广而告之,使上当受骗的患者大为减少。

 

  近几年来,医药市场异常活跃,各种各样的“特色门诊”、“专科门诊”等遍布大街小巷,形形色色的医疗广告贴满车站码头、旅馆、电杆乃至公共厕所。其中,号称“专治”,实则“专骗”的不法之徒,也为数颇多。这些骗子的惯用伎俩是雇佣医托儿,让其守候在医院门口,专门引诱那些来自乡村、缺乏医疗知识的患者上钩。不仅给受骗者造成惨重经济损失,而且还常常因耽误了时间而加重病情,甚至丢掉性命。

 

  对付医托儿,有关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予以打击,但医托儿们常常采取“游击战术”与执法者周旋,始终不肯放弃医院门口这块“风水宝地”。笔者希望其他医院能借鉴前述那家医院的经验,通过宣传专栏把医托儿勾结非法行医者害人的案例曝光,给病人提前“打预防针”,从而起到“治本”的作用。

原文转载自:http://blog.tianya.cn/post-5860049-8501647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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