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集资诈骗罪废除死刑

来源:互联网 发布:nginx 虚拟主机的配置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0 04:43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王安琪 发自北京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合署名的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的议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姜明代表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议案提出前曾有一个团队研究集资诈骗罪,其中包括法律学者和经济学者.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近几年来,一些集资诈骗的死刑,比如吴英案、曾成杰案都引起巨大的争议.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期间,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死刑的废立十分慎重,上世纪90年代末,国务院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增加一些财产类犯罪的死刑,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未通过.在制订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时,集资诈骗罪就曾研讨过要否废除死刑,当时也没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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