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关于户口、档案、报到证、派遣证、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社保等

来源:互联网 发布:a股人工智能龙头股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0 07:26

在大学毕业时就知道找到工作签了三方就行了,其实你不知道事情还多着呢,很多人只有碰到了才知道,可有时为时已晚。自己也是亲身经历了这些,分享给大家吧,如果觉得有用就尽情的转吧。

    注:以下内容基本都是网上已有的,如果对以上的关键词还是不能理解,就去自己查或问人才服务中心吧及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

先说几个案例:

    1.我是07年毕业的,当时还没有确定工作,所以当时的户口和档案都被打回原籍了。派遣证上写的是湖北毕分办,但是由于我人已经在深圳找到工作了,就没有把派遣证给寄回去,现在都已经过期了。我在走之前有先跟学校签好第三方协议,并且已经盖好章了。请问我需要怎么做才可以顺利进行干部身份转正啊? 

    答:你的干部身份已经丢失了。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派遣证(报到证):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你过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在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在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还是劝君保管好。

    派遣证就是你大学生干部身份的证明,假如某天你被提干时,这个就是你可以被提干的证明,因为你是干部身份。否则你就不能被提,因为你是工人。 

    学生持报到证到单位上岗后,必须要经过一年的见习期(国家规定。相当于中专、大专的实习期)。见习期满后,本人必须记得要签“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这是你转正的鉴定表(从此你就拿正常工资了),说明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才了(见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你的三方、派遣证以及你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否则视为无效)。紧接着要记得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也就是初级职称评定表(这些事要你自己留心,没有人会提醒你去做的,表要到人事部网站下载)。具体可评定的职称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职称最好和自己学的专业有联系,否则到中高级评定时比较难)。

    2.小洪,33岁,在杭州一家装饰装潢设计所工作,现面临结婚登记,在单位开具未婚证明后,到上城区民政局填写了《婚姻状况登记表》。民政局办事人员在询问小洪工作单位的有关情况后认为,单位没有人事权,开具的未婚证明无效。接着,小洪来到户口所在的采荷街道,街道以档案不在街道为由不予开具。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小洪结婚的事却仍未办妥……   

    小裘是学建筑的,本科毕业后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三年,后来跳槽到一家事业单位,这时他发现自己还没有拿到初级职称,而与他同时毕业的人都快评上中级了……   

    小张大专毕业后在杭州找到一份工作,由于不具备留杭条件,他潇洒地置户口、档案于不顾,先工作了再说。卖命地工作两年,想要出国进修时,这才发现自己找不到人事主管部门进行政审……   

    随着就业、落户政策的进一步宽松,就业手续的不断简化,有许多毕业生更关注自己能不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而对就业中牵涉到的户口、档案等问题漠不关心,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后签订的协议。在以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学生就业按就业协议来办理,《就业协议书》在整个就业计划中扮演的角色是非常严肃的。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就业市场的进一步放开,大量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如签了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却不去报到;或是签了就业书,等到毕业时,该单位因种种原因不存在了;还有的学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报到后发现单位的情况和他的想象有较大的差距,提出解约,如果单位不同意解约就一走了之,等等——就业协议书的约束力虽在减弱,但国家教育部仍在使用,它在就业中还在发挥着一定作用,所以,在实际过程中还是要注意正确使用好《就业协议书》。 

    学校是凭《就业协议书》来派遣毕业生的。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一般学校会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之前上交《就业协议书》,学校再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派遣,如果超过这一时限,学校会把学生的关系和档案一并派回原籍。   

    不想回原籍的学生必须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户条件。以杭州为例,本科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紧缺专业或具备其他特殊条件的毕业生可进杭落户。有那么一部分学生,虽已在杭找好工作,但本人并不符合进杭落户条件,这样就容易出现户口落不下来,变成“口袋户口”的情况。   

    如果你不符合进某个城市的落户条件,又想进这个城市工作,可以先将关系返回原籍,在原籍落户,到原籍人才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然后出来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这样,你就不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结婚证明等没地方去办理。

    报到证   

    报到证的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干部身份证明; 

    4、凭报到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从省人才交流中心实际接触的情况来看,第四点是最重要的,所以报到证千万不能丢失。

    户口迁移证

    大学生进高校读书时,户口会从原籍迁到学校,但户籍放在学校是临时性的,毕业后都应该迁出。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毕业生到哪里,都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落下来,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   

    档案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党团材料等。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毕业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根据以往的经验,最好是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保管,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既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省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却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甚至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还有一些单位则为了防止毕业生“跳槽”,而将档案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

    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还没有统一,各个城市的情况都不一样,有的在人事局,有的下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有的是在教育局,还有的城市成立了专门的分配办等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做到一步到位。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对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提供免费管理档案两年的服务。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生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从而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如果你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来说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工作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很多单位没有为员工办基本养老保险,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毕业生应尽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在暂时没有工作的情况下也别忘了以个人名义参保。

    除了以上列举的问题外,你还会遇到其他问题。应届毕业生最好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委托办理人事代理。一些毕业生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以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各类证明如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没地方开具。这部分毕业生毕业时大都认为,只要有工作,管它什么工龄、身份、档案、保险都不重要;有的毕业生认为现在反正不包分配,也不到毕业生分配部门报到,有没有人事关系也无所谓,到有一天需要某方面材料时,手忙脚乱,而且会造成许多损失。

    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现在使用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备条款有: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补充条款中常有这方面的约定,对这些,你心中要有数。

    有些单位,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为了保证毕业生在该单位长期工作,约定了很多提前解约的赔偿条款,你务必认真对待。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的年工资。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一般签短期合同(一年)为好,待转正定级后再签中期或长期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和你之间都已经相互了解了。

    由于目前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很大,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毕业生应该记住两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不能以试用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的专门条款。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1996)181号]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解除与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获得赔偿方面应一视同仁。

    二、高校毕业生走上社会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关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业协议书》在就业计划中是非常严肃的,学生就业按就业协议办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就业观点的日益变化,大量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如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人不去报到,或是签了就业书,等到毕业时,该单位没有了,还有的学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一报到就发现单位不是他想象的,提出解约,不同意解约就一走了之,等等。就业协议书的约束力在减弱,但国家教育部仍在使用,所以,在实际过程中要注意正确使用好《就业协议书》。 

    学校是凭《就业协议书》来派遣的。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一般学校会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上交《就业协议书》,学校再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派遣,如果超过这一时限,学校会把学生的关系和档案一并派回原籍。 

    不想回原籍的学生都必须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户条件。如杭州,本科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紧缺专业或具备其它特殊条件的毕业生可进杭落户。有那么一部分学生,虽已在杭找好工作,但不符合进杭落户条件,结果户口落不下来,变成口袋户口。 

    如果你不符合进这个城市的落户条件,又想进这个城市工作,可以先将关系返回原籍,在原籍落户,在原籍人才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然后出来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办理人才引进,这样,你就不会遇到一些不必要遇到的麻烦,如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结婚证明等没地方去办理。 

    (二)报到证

    报到证有什么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干部身份证明;  
    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现在看,前三点都不重要,第四点才重要,所以报到证不要丢失。 

    (三)户口迁移证 

    来到学校读书,户口从原籍迁到学校,但在学校是临时性的,毕业后都应该迁出。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里,你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落下来,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

    (四)档案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

    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四)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现在使用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备条款有: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补充条件款中常有这方面的约定,对这些,你心中要有数。有些单位,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为了保证毕业生在该单位长期工作,约定了很多提前解约的赔偿条款,你务必认真对待。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的年工资。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一般签短期合同(一年)为好,待转正定级后再签中期或长期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和你之间都已经相互了解。 

    但是现在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很大,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

    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不能以试用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的专门条款。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1996)181号]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解除与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获得赔偿方面应一视同仁。 

    (五)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生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障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具有强制性。如果你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很多单位没有为员工办基本养老保险,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有些单位薪酬高,让你以个人名义参保,应该主动参加。 

    除了以上列举的,还会遇到其它问题。一些毕业生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以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各类证明如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没地方开具。这部分毕业生毕业时大都认为,只要有工作,管它什么工龄、身份、档案、保险;有的毕业生认为现在反正不包分配,也不到毕业生分配部门报到,有没有人事关系也无所谓,到有一天需要某方面材料时,手忙脚乱,而且会造成许多损失。

    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三、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四、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五、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河北大学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哪个部门开具  

    河北大学非师范毕业生的报到证由河北省人事厅统一开具。师范类毕业生的报道证由河北省教育厅统一开具  

    3、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4、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5、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6、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河北日报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六、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按其就业的单位,发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  

    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3、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  

    4、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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