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1

来源:互联网 发布:开淘宝店必须交押金吗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0 05:46

08华图公务员---Δ法律常识

命题导向:①新:新颁布的法律、新修改的法律

②近:贴近生活的法律、贴近公务员自身素质的法律

主要法律指向:宪法及其最近的修正案、反分裂国家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信访条例、经济法、民法等

Δ主要知识点归纳:

1、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辅佐)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社会各阶级)意志的规范(文件)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预测练习:下面关于法的本质的描述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法是由国家机关制定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B.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辅佐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文件体系

C.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社会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D.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宪法及宪法修正案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12.4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通过 ,同日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公布实施的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先后经历了四次修改,分别为1988年修宪、1993年修宪、1999年修宪、2004年修宪。

第一次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第二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邓小平理论入宪1999年第三次修宪

三个代表理论入宪2004年第四次修宪

2004年修宪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主要修改内容点睛

对宪法第十条第三款的修改: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与补偿

对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修改: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对宪法第十三条修改: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与补偿

14条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修宪体现出的宪法的立法趋势:以人为本

宪法总共138条,其中重点发条为30条,列举为第3 、4、5、8、24、31、33、34、35、37、45、47、57、61、62、64、67、69、73、80、84、89、94、95、98、102、107、112、114、137条。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3/15/content_1367387.htm

例题列举:

1. 我国国家最高监督权的行使机构是(   )。

A. 最高人民法院             B. 最高人民检察院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的职能有: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中央国家机关组织权(选举人大委员)、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最高监督权等

2. 我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   )。

A. 多党制      B. 人民民主专政C. 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      D.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预测练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   )

A.国务院     B.中央军委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反分裂国家法

20053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 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练习:1.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目的是(  )

A. 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B. 促进祖国和平统一C. 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               D. 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E. 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2.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

A. 多党制     B.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C. 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    D.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3. 国家主张通过何种途径实现台湾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

A. 国家武力征服         B.长期和谈  C. 请第三国进行斡旋            D. 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 

4.台湾海峡两岸可以进行协商和谈判的事项不包括的有(   )

A. 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B.  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C. 台湾加入联合国的形式     D. 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5.下列有关反国家分裂法中关于“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描述正确的是(   )

A. 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 B. 由中共中央主席决定和组织实施  C.  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  D. 无需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重点法条归纳如下:必须掌握,重要考点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哦、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 、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预测练习:1.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A.直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 B. 行政机关采用行政监督方式能够解决的

   C. 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D.公共资源配置,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预测练习:下列行政机关或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是(  )

A.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C.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D.经国务院批准,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形式某项职权的行政机关

第十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力之日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 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时

预测练习:利害关系人(   )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A.适当承担    B.全部承担     C.不承担     D.由行政机关决定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与补偿。依照本条的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预测练习: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以职权,下列何种情况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D.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国家赔偿法重点考点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预测练习: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国家承担责任?

A.公安干警追捕逃犯时贪污鸣枪示警误伤过路行人的

B.领有公商局颂发胡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制售伪劣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

C.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期执行2 年后经审判监督程序被认定犯罪时不满14周岁而不负刑事责任的

D.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经评估机构估价而低价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国家公务员法重点考点集锦: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预测练习:下列不属于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有(    )

A.最高法院院长    B.检察院检察长   C.政府清洁员   D.副市长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预测练习:下列哪些行为是正确的(    ) 

A.某市录用曾经在该市大学教书的英籍外教为市委公务员 B.杨华17岁财经大学毕业被某市税务机关录用为公务员

 C.李明硕士毕业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但患有严重口吃 D.某律师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法院法官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预测练习:下列有关公务员的权利、义务表述有误有是(    )

A.公务员必须服从和执行上级所作出的决定和命令B.公务员可以由录用单位自由任免C.公务员可以提出申诉和控告

D.公务员非经国家机关任免不得提出辞职申请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第十七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预测练习:1.国家实行公务员任职分类制度,下列有关公务员的分类表述正确的是(    )

A.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B.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C.法定分类只有四类  D.不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2.下列人员哪些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 

A.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人员B.被罢免职务的原国有企业的厂长C.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执行1年后被宣告无罪释放的人员 D.年满18周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

3.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    )

A.1个月            B.3个月              C.半年                D.1年

4.公务员之间有下列哪种情况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

A.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  B. 公务员之间有直系血亲关系、          C. 公务员之间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 公务员之间有近姻亲关系的

第十五章 申诉控告
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一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提出申诉、控告,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200611日起施行。

预测练习:

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哪些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

A. 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B. 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C. 免职    D.批评

2.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哪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

A. 作出处理决定的同级机关B. 同级人民法院 C. 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 D.上一级人民政府

3.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至多不超过(    )天必须作出处理决定

A. 60              B. 30           C. 90            D.15

4.复核、申诉期间人事处理的执行情况为(    )

A. 停止执行 B. 由复核、申诉的受理机关决定是否停止执行 C.由申请复核、申诉的公务员个人申请决定是否停止执行          D.不停止

5.公务员法的通过时间与施行时间为(    ) 

A.2005427   2005427   B. 2005427  2005101   C. 200551    20061 D. 2005427  200611

6.国家公务员级别分为(    )级

A.10             B.20         C.15           D.12

7.政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标志是(    ) 

A.行政立法B.行政司法  C.民主政D.行政许可法的实施
犯罪《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

(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刑事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预测练习:

1.陈某(15周岁)因喜好计算机,于某日深夜潜入一公司内盗窃价值3万元的计算机原器件(事发后均被追回),则对陈某应当如何处理(   )

A. 追究刑事责任     B. 不追究刑事责任  C. 从轻、减轻处罚         D.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2.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A. 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 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C. 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                   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3.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追诉时效期限为(    )

A. 无时间 B. 20C.由受案法院决定D.由检察院决定

4.已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刑事追诉时效期限如何确定(   ).

A. 按追诉时效期限计算B. 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C.由受案法院决定D.由检察院决定

九、合同的一般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十、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

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领域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根据《合同法》第128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4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1)协商和解;(2)调解;(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十一、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关于民间借贷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4)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预测练习:

下列哪些属于无效婚姻(    )

A.仅差两天即达到法定婚龄 而登记形成的婚姻B.表兄妹之间的婚姻C.为取得巨额遗产而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D.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十四、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和约定财产

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出具体规定:

1.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所有财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约定财产,规定:(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预测练习:

王某与赵某2000年结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02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C.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D.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个人所有

十五、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十六、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十七、仲裁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

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十八、证据

《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十九、管辖

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经济纠纷案件大都涉及合同)。

二十、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同时,快速、及时审结案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并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好复杂、重大的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原创粉丝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