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象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微信收藏夹网络出错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1 10:05
 

"开放-封闭"原则(OCP)
Open-Closed Principle原则讲的是: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我的理解:如在工厂模式中,可以直接扩展产品类并投入使用,而不需要想简单工厂模式那样修改工厂类的判断逻辑;即增加新代码而不会引起原有代码的变动。
满足OCP带来的好处:
能保证模块的稳定性,又能对需求的变更提供灵活的应对方案。
 
 
里氏代换原则(LSP)
Liskov SubstitutionPrinciple(里氏代换原则):子类型(subtype)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型。
我的理解:LSP的针对点是OOD提炼抽象类,假设在代码段中,原先使用的是基类型,当使用子类型替换基类型后,代码仍旧可以正常工作,则表示是符合LSP的。
题外话:子类可以替换基类,但子类不等同于基类,子类可以提供比基类更丰富的功能。
LSP有一个著名的长方形和正方形例子,该例子表明提取的抽象类不能满足需要。
满足LSP带来的好处:
同一个基类下的子类型,可以复用算法。
 
 
依赖倒置原则(DIP)
依赖倒置(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原则讲的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
 
依赖(或者耦合)关系的种类:
零耦合(Nil Coupling)关系:两个类没有耦合关系;
具体耦合(ConcreteCoupling)关系:发生在两个具体的(可实例化的)类之间,经由一个类对另一个具体类的直接引用造成;
抽象耦合(AbstractCoupling)关系:发生在一个具体类和一个抽象类(或接口)之间,使两个必须发生关系的类之间存有最大的灵活性;
 
我的理解:零耦合是最好的,但现实系统中不可能存在零耦合的软件,所以退而求其次选择抽象耦合;相对于具体耦合来说,抽象耦合允许具体类进行修改,而修改具体耦合中的类,则会出现“一处改,处处改”的局面。
满足DIP带来的好处:
可以促进OCP原则,并达到模块之间低耦合的目地。
 
 
接口隔离原则(ISP)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Principle)讲的是: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总要好。换而言之,从一个客户类的角度来讲: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最小接口上的。
 
我的理解:接口中提供的功能不能杂乱无章,需要细分一下,达到接口的单一目的性,如同类的单一职责原则一样。
满足ISP带来的好处:
消除代码的复杂性。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ARP)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Principle或CARP)经常又叫做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Principle或CRP),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简而言之,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我的理解:
 
 
 
迪米特法则(LoD)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或简写LoD)又叫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Principle或简写为LKP),也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它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
 
我的理解:当一个对象需要操作另一个对象或接口来完成功能时,只需要了解少量的知识即可;体现在接口实现即接口要保证单一目的性,并且简单易于使用。
题外话:ISP可以支持LoD的实施
满足LoD带来的好处:
消除开发过程中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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