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北大法学院“考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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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参考:聚焦北大法学院“考博事件”(两篇)

北大法学院“考博事件”内幕

2004年07月27日青年参考

  “此次的考博经历带给我的几乎是致命的打击,北京大学的所作所为不仅让
我深深地失望,而且使我对于自己追求学术的道路开始产生动摇,我开始重新审
视一些以往自己所崇敬的对象和所向往的地方!”

  7月9日,著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出现了一篇名为《我的北大考博经历》
的署名文章,作者甘德怀在文章末尾的“几点感慨”中写下了如上文字。

  一个帖子引发一场“事件”

  甘德怀,河海大学法律系讲师。3月13日、14日参加了北京大学法理学专业
博士生入学考试,报考导师为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4月6日,北京大学研究生
院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甘德怀的总分在法理学考生中排第一,是26名法社会学
方向报考者(实考20人)中惟一具有复试资格者。4月19日,甘德怀和另外两位考
生,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艾佳慧、在中国网通工作的何远琼共同参加了朱苏力、
周旺生、强世功3位老师主持的复试,最终甘德怀落选,而艾佳慧获得了在北大
读博的机会。

  “我从原则上最多可以录取3名学生,笔试成绩前3名的学生参加了面试。其
中甘怀德同学的笔试成绩最好。一般情况是,他的面试成绩只要过得去,就会首
先录取他。……鉴于甘怀德同学对面试问题均没有给出与问题相关的学术性回答,
面试小组给他的面试成绩为不及格。”7月12日,“新语丝”网站发表了朱苏力
撰写的回应文章《关于甘怀德同学面试情况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朱苏力在
这篇文章中将 “甘德怀”误写为“甘怀德”,引发后续的评论文章中纷纷将
“甘德怀”、“甘怀德”混淆不清。7月16日,甘德怀发表《一些不该遗漏的事
实——对朱苏力老师声明的必要补充》,对朱的情况说明再次回应。

  没听见回答的人如何有资格当考官?

  甘德怀的《我的北大考博经历》和《一些不该遗漏的事实》,将问题的焦点
集中在复试资格、复试程序等是否严格公正之上。对于文章中形成的疑点,朱苏
力有选择地作了回答。记者现将双方的观点节录如下:

  甘: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确定复试资格线为:英语50;业务课60。艾佳慧英语
46,法理学83,法社会学60;何远琼法理学成绩没有达到60。我英语52;法理学
84;法社会学63。艾佳慧和何远琼的复试机会何来?

  朱:法理学专业考生今年的笔试成绩普遍较低,依据研究生院的规定,对面
试者的最低成绩作了调整;因此,并不存在参加面试的同学成绩不合格的问题。

  甘:复试名单为何既不在网上公布又不主动电话通知?如果不是我主动打电
话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恐怕我就连参加复试的机会都没有。

  朱:未作答。

  甘:复试组只有朱苏力和周旺生两名导师组成,没有秘书记录复试过程,他
们自己既问且记,是否符合程序公正?

  朱:面试题目和回答都有简要的记录在案。由于编制,法学院没有专职的从
事记录的工作人员;通常针对不同的事项,由教员,或请在校博士生,临时担任
记录。这次面试,我本人担任了记录。面试成绩由参与面试的老师依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议定。

  甘:在复试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进来坐到朱苏力身边的人是谁?为什么不介
绍?他是什么身份?他是否参与复试结果评议?

  朱:这次复试面试时,强世功因为临时有事,迟来了约20分钟(整个面试持
续了约1小时40分钟),对甘怀德同学提出的这一异议我们诚恳接受;但由于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这并不影响面试成绩的确定。

  不过,到此甘仍接着追问:“请问朱老师,如果博士生面试的考官因为临时
有事就可以迟到,那博士生面试是否太儿戏?我的回答完毕,强世功才来,根本
没有听见我回答的内容,他如何能有资格担任我的考官?”

  艾佳慧是否“朱门弟子”?

  7月18日,对“考博事件”的关注和论战因“新语丝”创办者方舟子的一篇
文章而迅速升级。方在《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一文中指出,根据北大法学院
公布的资料,“在校应届毕业的北大法律硕士,就是朱本人指导的应届硕士毕业
生艾佳慧,也就是最终通过复试被录取继续跟朱教授读博的那位。”而朱苏力在
答复甘德怀的文章中曾表示跟艾佳慧“仅仅认识,但不熟悉,……不存在歧视外
校考生或偏袒熟人的问题”。方就此诘问:“不知在法学上对‘熟人’是否别有
定义?”

  20日晚,朱苏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说,艾佳慧是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
而非法学硕士,自己只是按组织上的安排,在今年四五月份时成为艾的毕业论文
指导老师,而不是艾佳慧真正的导师。

  “我没有偏袒熟人,没有不遵守制度,恰恰是制度给了我这样的权力。我仍
然认为,没有录取甘德怀,是一个正确的决定。”朱苏力说。(本报记者 吴珊)

“考博事件”点燃网络战火

2004年07月27日青年参考

  7月25日13时,记者在GOOGLE搜索引擎中输入“甘德怀、朱苏力”和“甘怀
德、朱苏力”,分别得到469条和456条相关信息。登陆“新语丝”网站,自7月
18日方舟子发表《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一文,到记者成文时,论坛首页上几
乎全是关于此事的评论和报道文章,数量已经超过70篇。

  在北大“一塌糊涂”BBS、强国论坛、天涯社区、博客中国等网络空间中,
舆论声势在经历了几个高峰之后,还在继续。博客中国甚至以《甘德怀北大考博
事件撬动中国顶级教育制度锈轮》为题辟出专题,从“事情起因”、“各方质疑
和看法”到“仅仅是北大一个个案吗?”、“研究生招生改革势在必行”多角度
解析。在“您对甘德怀北大考博事件如何看”的投票调查中,454位参与调查的
人中有42.95%认为“这一事件是一次典型的学术腐败”,另有23.57%的人选择了
“北大精神不在,让人痛心”(该数字截至记者26日发稿时止),分别排在人数排
名的前两位。

  正方:博导招收弟子难道不可以有偏好?

  最先为朱提出辩护的是他的博士生侯猛。7月19日,他在《一点质疑——并
附朱苏力门下学生一览表(1999-2003)》一文中对方舟子提出的艾佳慧和朱苏力
是“熟人”的证据提出异议。他在谈到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区别时表示,法律
硕士只是最后在毕业写论文的时候才会找指导老师,法律硕士的导师只能算是论
文的指导老师。此外,他还以“朱门弟子”的身份列出了从1999-2003年同门的
师兄弟姐妹的成员名单,其中并无艾佳慧。

  接下来登场的是声称并不认识朱苏力的北大文科博导任欣。她在7月20日
《关于考博之 “公正”:一位博导的看法》一文中阐述说:“我认为考试不可
能有绝对的公正。所谓考试的‘公正’往往与‘客观’联系在一起,而考博士不
是考本科,死记硬背的客观考试作用不大。不如采取导师完全责任制,不要硬性
划什么分数线,但导师需公开其招考标准。”任欣还认为,“如果阿甘的专业表
现不过是像贴子中描述的那样,我只能为他惋惜了。无论是从他本人还是朱苏力
的描述中,他都没有能够证明自己的能力。”

  朱苏力的第一届博士生、侯猛的大师兄许志永也在7月21日的《方舟子几重
标准?——关于苏力招博士生不得不说的话》一文中提出:这不是一个熟人不熟
人的问题,苏力难道就不可以招收自己的弟子?苏力难道就不可以对自己的弟子
的学术研究有所偏好?

  反方:北大法学院陷入诚信危机

  在反方阵营当中,扛旗的头号人物就是方舟子。自7月18日发表《北大法学
院的诚信危机》一文之后,7月21日、23日、24日,方舟子又接连抛出4篇文章,
逻辑缜密而言辞犀利地拷问北大法学院的学术诚信。

  “20日晚,朱苏力在接受采访时回应说,……‘她不是我硕士班的学生,平
时也从来不参加我和硕士的活动,我们并不熟悉,只是知道这个人,偶然在路上
遇到。’这是一个谎言,而且是非常容易戳穿的谎言。北大法学院在2003年10月
24日公布的《法律硕士论文选题和指导老师》中,已清清楚楚地写明:‘艾佳慧,
论文方向:法理学,论文指导老师:朱苏力。’也就是说,至迟在去年10月份,
朱苏力已成为艾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实际时间很可能比这还早。”

  网友“三条腿的猫”7月25日在北大“一塌糊涂”BBS上剪贴了北大研究生院
公布的,20名参加了法理学法社会学专业的应试者的初试成绩单,法社会学的成
绩共有8人在60分以上,及格的人占40%。“在只有5%(20人参考,计划录取数1人)
的录取率的博士生考试中40%已经是很好的分数了,根本称不上是普遍较低,在
55分以上则更达13人。所以,就算苏力的讲法成立,法社会学的降分理由也是不
存在的,不知苏力是根据哪条北大研究生院的规定得出‘制度给了我权力’的论
断的。”“三条腿的猫”写到。

  铆足了火力对此事发难的还有以下一些文章,如网友zhi的《对朱苏力博士
生侯猛所作质疑的质疑》、网友瓦罐的《试述法律硕士与导师的关系,兼与侯猛
商榷》、网友溪桥的《〈关于考博之“公正”:一位博导的看法〉的评论》等等,
这些及时抓住观点和陈述漏洞进行批驳的文章,将对高校招生体制的反思引向一
个个新的阶梯。(本报记者 吴珊)

(XYS200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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