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大政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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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锁定

同义词 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委员会一般指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二届中央领导机构,也是首次以“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名称的中共中央领导机关,由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五名委员、三名候补委员组成。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中文名

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性    质

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机关

建立时间

1922年7月

成    员

陈独秀 等8人

任    期

一年

1.1、 目录

  1. 1 机构概况
  2. 2 委员名单

1.2、 机构概况

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

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是1922年7月由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任期从1922年7月到1923年6月。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这时,全国虽然只有195名党员,但地方党组织已有了发展,符合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条件。中共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规定:“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机关;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五人组织之,并选举候补委员三人,如委员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全国代表大会每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定期召集一次”,“中央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各委员会均互推委员长一人总理党务及会计”等。根据这部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由五名正式委员和三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蔡和森、张国焘分别负责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1-5] 

1.3、 委员名单

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正式执行委员和候补执行委员共八名,由于资料缺失,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具体名单存在不同说法。

第一种说法:陈独秀、邓中夏、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5人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向警予等3人为候补委员。

第二种说法: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5人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邓中夏、向警予等3人为候补委员。[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