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生来真的平等吗?

来源:互联网 发布:google大数据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1 10:35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一如《汉谟拉比法典》,美国《独立宣言》也承诺着如果人类依照其中规定的神圣原则行事,数百万的民众就能彼此合作无间、生活安全和平、社会公平且繁荣。和《汉谟拉比法典》一样,美国《独立宣言》的效力不仅限于当时当地,而是让后世子孙依然奉为圭臬。现在已经过了超过两百年,但美国学童仍然要抄写、背诵这份宣言。  

这两份文本让我们左右为难,不管是《汉谟拉比法典》还是美国《独立宣言》,都声称自己说的是普遍且永恒的公平正义原则,但美国人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巴比伦人显然并不这样认为。但事实上,他们都错了。不管是汉谟拉比还是美国的开国元勋,心中都有个想象的现实,想象着这个世界有着放诸四海皆准、永恒不变的正义原则(例如平等或阶级),但这种不变的原则其实只存在于智人丰富的想象力里,只存在于他们创造并告诉彼此的虚构故事中。这些原则,从来就没有客观的正确性。  

对我们来说,听到要把人分成“上等人”或“平民”,大概都会同意这只是一种想象。但其实,即使说的是“人人平等”,也只是虚构的概念。到底所谓人人平等是什么?除了想象中之外,有没有什么客观的事实可以说我们人人平等?人类彼此在生物学上都相等吗?从生物学的角度,我们再重新看一次美国《独立宣言》里最著名的段落: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一开始,英文讲到人人生而平等用的词是“create”(创造),但生物学并没有“创造”,而是演化。演化铁定没有“平等”这回事,所谓平等的概念,是与“创造”的概念紧密相关。美国人的“平等”观念来自基督教,基督教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由上帝创造,而所有灵魂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但是,如果我们不相信基督教那一套关于上帝、创造和灵魂的神话故事,那所谓人人“平等”究竟是什么意思?演化的基础是差异,而不是平等。每个人身上带的基因码都有些许不同,而且从出生以后就接受着不同的环境影响,发展出不同的特质,导致不同的生存概率。“生而平等”其实该是“演化各有不同”。  

而根据生物学,人并不是“创造”出来的,自然也就没有“造物者”去“赋予”人类什么。个体诞生的背后就只是盲目的演化过程,而没有任何目的。所以“造物者赋予”其实就只是“出生”。  

同样,生物学上也没有“权利”这种事,只有各种器官、能力和特性。鸟类会飞就是因为它们有翅膀,可不是因为有什么“飞的权利”。此外,这些器官、能力和特性也没有什么“不可剥夺”的问题,它们常常会不断突变,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完全消失。例如鸵鸟,就是失去了飞行能力的鸟类。所以,“不可剥夺的权利”其实是“可变的特性”。  

那我们要问,究竟人类演化有什么特性?“生命”倒是毋庸置疑,不过“自由”又是怎么回事?生物学可不讲自由这种东西。“自由”就像是“平等”、“权利”和“有限公司”,不过是人类发明的概念,也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之中。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要说人类在民主社会是自由的,而在独裁统治下是不自由的,这点完全没有意义。最后,“幸福”又是什么?到目前为止,生物学研究还是没办法为“幸福”明确下个定义,也没办法客观测量“幸福”。大部分的生物研究都只认可“快感”确实存在,也能有比较容易的定义和测量方式。所以,“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只是“生命和追求快感”。  

因此,我们来看看美国《独立宣言》改用生物学、科学的角度来写该是如何: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演化各有不同,出生就有某些可变的特性,其中包括生命和追求快感。   

上面这段推论过程,如果是平等权和人权的激进分子看到可能会大发雷霆,大声驳斥:“我们知道人在生物学上不相等!但是如果大家都相信人人在本质上平等,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这点我完全赞成,但这正是我所说“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我们相信某种秩序,并非因为它是客观的现实,而是因为相信它可以让人提升合作效率、打造更美好的社会。这种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绝非邪恶的阴谋或是无用的空谈,而是唯一能让大群人类合作的救命仙丹。但也别忘了,汉谟拉比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捍卫他的阶级原则:“我知道所谓上等人、平民和奴隶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我们这么相信,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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