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菌多侵犯养乐多商标权赔偿120万

来源:互联网 发布:航天三院310所 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10 04:13
益力多和养乐多对于有小孩的家长来说一定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了,小朋友们大多数都是喝过这些乳酸菌的饮料。今年初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收到了一起和这两个品牌有关的上诉案,“益力多”和“养乐多”的权利人都在状告“益菌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5月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例,并且组织上海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旁听了此案的全部审理过程。
益菌多侵犯养乐多商标权赔偿120万
“益力多”诉“益菌多”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上海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和养乐多投资有限公司都是益力多在中国所投资设立的公司。益力多本社是享有“益力多”和“养乐多”单瓶容器和五连排包装装潢的著作权以及多个“益力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原告益力多发现没有被许可就擅自的在其生产,并且是由乐客玛公司销售的含乳饮品上使用和涉案产品相类似的包装盒的容器,并且使用和“益力多”注册商标相似的“益菌多”的标识,这已经是构成对其商标权的侵犯以及擅自的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和装潢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两被告的侵权行为已经是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请求法院判决这两个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益菌多”发酵味含乳饮品的行为,并且销毁库存以及相关的宣传资料和信息、召回还没有被销售的全部“益菌多”发酵味含乳饮品以及宣传的资料都需要销毁,并且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的支出共计120万元。
  养乐多商标产品的包装装潢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经过把双方的产品的五连排包装装潢进行了比对,果然公司的产品五连排包的装潢也是采用了和“养乐多”产品相同的元素,包装的装潢构成相似,所以公司是实施了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包装以及装潢的行为已经是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益力多注册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立即停止使用与“益力多”和“养乐多”产品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和装潢近似的五连排包装装潢,并且赔偿益力多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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