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

来源:互联网 发布:冒险岛台服数据库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2 13:13
用人单位最常见的违规行为(北京)
许多人找到工作后,通常公司会约定有试用期,而这个期限,往往是3个月,但是在北京地区,这是违反《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

劳动合同规定有这样的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通常来说,用人单位会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那么按照规定,试用期应该不超过30日。如果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显然超出了规定。那么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规定如何处理呢?

该规定另有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按照规定,劳动者有权选择:1、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如原来约定为1年,可以变更为2年或者更多。2、对于超过规定的期限,要求单位支付非试用期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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