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米兰球衣的贝克汉姆

来源:互联网 发布:怎么关闭淘宝店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8 10:23

文/熵星

转自天涯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ans/1/152654.shtml
  
  
  想要到达最高处,有两样:那就是必须作鹰,或者是作爬行动物!---- 巴尔扎克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巴尔扎克的话,写的多好啊,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所有那些你认为伟大的人,都逃不出这句话。一部《人间喜剧》,91部小说,两千四百多个人物;19世纪上半叶法国的每一个细节甚至是掰开一片无酵饼的声音都在为欧洲批判现实主义之父提供着灵感。但是,我好奇呀,他怎么可能认识1975年出生在伦敦雷顿斯通的贝克汉姆?那是一个将这句话发挥到极致的男人。
  
  写下这篇文字的时候,那家名字很抽象的美国俱乐部和AC米兰签了一份协议,它给了一位球员他想要的结果;虽然我们很早就料到了这个结局,但还是带着一丝庆幸,因为我们还可以继续在世界足球地理版图的中心地带看到这位口音中有点乡土气息的英格兰球员。美国?那是纽约扬基和科比们的世界,若贝克汉姆长了张戴维斯的脸,相信大多数美国人依然不知道“足球不能用手”。
  
  贝克汉姆留下来了,一条放在以往必将出现在《太阳报》头版头条的消息,现在必需静静的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也许是梅西和CR们没有给他留下太多的位置;也许是我们对他太熟悉了,熟悉到已经慢慢淡忘了时间的流逝;再也许是这个男人已经接受了这种安静,君不见那条在他肋间的纹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许我们都错了,这只曾经的鹰,当他飞不到天高云峰间时,现在只想慢慢地爬在悬崖峭壁上,因为他想到达最高处!因为他是大卫-贝克汉姆。
  
  我怠于写什么贝克汉姆一生有三种颜色之类的句子,那样太娘气,肉麻的厉害,相信各位看帖的也厌倦了那些假惺惺的催情语句,“情”是要有的,但绝不能“催”出来,放心!我的帖子不会太伤感,还没打算把您写哭呢。
  
  主人公的父亲是一名厨师,母亲桑德拉-韦斯特是一名美容师,两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伦敦人,生下贝克汉姆前最大的乐趣便是去街角的便利店买些打折的水果,如今的他们最大乐趣恐怕还是不被打扰的去街角便利店买些打折水果。1986年曼联同西汉姆的一场比赛中,一个捡起球扔回给布赖恩•罗布森的球童,这对夫妻的儿子,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这个张充满稚嫩的脸,这张日后在20世纪末谋杀了无数少女芳心的脸。这张日后被弗格森打破眼角的脸,这张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让人熟悉的脸。对不起,他太有名了,他甚至是一部电影的名字(一个印度女孩如何《像贝克汉姆一样的踢球》),他引领着美发行业一次次的流行潮流,他睡过的床单都被滑稽的人拿来拍卖,他是伦敦的奥运大使,张艺谋在雅典的时候还人多势众的找来几个露着大白腿的女孩,雾都这次就让一个男人在双层巴士上踢了一下球,够了,因为他是贝克汉姆。你觉得现在还有比他有名的英国人吗?莎士比亚?拜托,他连博客都没有。
  
  这个男人太有名了,你必需接受这一点,因为在贝克汉姆以前,还没有一个“踢球的”能取得这样的历史地位,他甚至是一种文化坐标,体育产业化的标志性人物,巅峰时仅是亚洲有统计的个人女球迷就有2亿,这是什么概念?奥巴马能让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冒着严寒在华盛顿的街头等着听着他那篇被无数幕僚修改过的讲稿,贝克汉姆却能让无数的日本女球迷隔着9个时区在东京的小屋里守着看他哪怕一次失误的传球。他不仅仅是一个“踢球的”,或是一个体育明星那么简单,他是一种符号,现代传媒营销手段下的一种文化奇迹,即使他已经34岁。
  
  这篇帖子如果写到这里结束,那么这只会是一篇平庸歌颂。因为以前那个的烟火般绚丽的贝克汉姆我们都看过,我们见多了,我们也见够了,今天这个穿着AC米兰球衣的贝克汉姆才是那种浮华退去,洗尽铅华的男人。
  
  被弗格森“赶出”了曼联,他去了皇马,他别无选择,当时有几家球会能配得上贝克汉姆?皇马也当然不会仅仅是因为需要个能传中的右前卫而请来这尊金佛,我们转头再一想,难道皇马也仅仅是因为他那张值钱的脸就次次让他打首发吗?贝克汉姆首先是个球员,其次才是棵“摇钱树”。确切的说,他是棵能传中的摇钱树。在和卡佩罗交恶的日子里,他坐过板凳,吃过闭门羹,忍受过白眼,但是,一旦皇马需要他时,他说过什么吗?卡佩罗后来又说了什么?这是一个我见过最职业的球员。
  
  后来他去了美国,你可能会说他因为金钱而出卖了灵魂,可是你是否知道他一有时间就会跑到阿森纳的基地里保持状态,人有时候是身不由己的。即使你是万人迷,即使你有千万家财,我宁愿相信那时的他是真心想要那第一百顶鸭舌帽。
  
  再后来他穿上了AC米兰的球衣,自从上次从耐克阵营中叛逃,这是他第二次穿上阿迪的球衣,红黑色,32号,一种经典的传承,告别皇马的星光璀璨,他又见识了意大利的古典与优雅。全世界的人都很好奇,AC米兰和贝克汉姆能擦出什么样的火花?32号用脚解开了人们的疑惑,这个人不仅仅是来卖球衣的,他甚至有那么几次是挽救这只球队。人们也再次认识到一个问题:他是一个伟大的球员,只是他太帅了。
  
  穿上了AC米兰的球衣,他便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每一分钟,他也应对着卡佩罗苛刻的要求:你必需在足球版图的中心踢球!这种对国家队的爱恋让他在德国跑到呕吐,让他痛苦的交出了队长袖标,让他在一个个矮檐下小心的低着头,看着卡佩罗的眼色,看着那家美国俱乐部的眼色,去阿森纳训练还要对温格陪着笑脸,在AC米兰也必需时刻兢兢业业,身后的各种利益集团的险滩暗流也要谨慎面对。他本不必这样“委屈”自己的,费这么大的劲为什么?
  
  这篇帖子如果写到这里结束,那么这只会是一篇肉麻的煽情。
  
  30岁前,贝克汉姆是鹰,平生在曼联第一次比赛就一脚惊世骇俗的半场吊射,一球成名,春风得意。接着入选国家队,助攻欧文打入那颗世界杯经典好球,虽有和西蒙尼的那段江湖恩怨,但接着便抱得美人归,跟着就是三冠王的绝世美名,2000年从人到神,02年手刃仇家…… 这只高高飞翔在欧洲上空的雄鹰有两支翅膀:一支他那张想低调都不行的脸,另一支是那价值连城的黄金右脚。
  30岁后,贝克汉姆是在慢慢的爬,在皇马一场场的坐球监,在伯纳乌小心的看这其他巨星的脸色,谨慎而绅士的说着每一句话,看着卡佩罗那永远背着他的黑影,艰难的忍受着打后腰,当苦力的日子,他是在爬呀,真的在爬呀,在洛杉矶面对着冷冷清清的看台,面对着看见越位都会满脸不解的美国人,他更多的是无奈……
  
  他穿上了AC米兰的球衣,为了这件球衣,他甚至主动降薪,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此时的他甚至成了站在两家球会间的第三方,在动用自己的力量平衡着其中关系,他只为踢球,在一个喜欢的地方的踢球。这是一个巴尔扎克笔下的悲情英雄,他像爬行动物一样艰难的朝着他想要达到的高度前进着,你可以把这一切都归结为商业动机,但是我不会,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34岁了,一个在自己身上纹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老男人。
  
  
  好走
  
  大卫,小声告诉你:我看得第一场球赛就是98年那场英格兰VS阿根廷。
  
  
  文拙 望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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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定滑音 回复日期:2009-03-09 15:41:26    看看这张的左脚,30多岁的人啊,为了一个边线球,真是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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